关于报送各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1-05-21 10:06     (人气:)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及《贵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中期检查整改方案》(贵师院党发〔2018〕68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学校将于12月中旬邀请专家对我校各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拟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指导。

请各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地理学、教育硕士、电子信息)按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4年)、《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2015年)拟定本建设点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10分钟汇报PPT,并于12月10日前将培养方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芮闽                电话:85816543)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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