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29号)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3)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放在各学科突出位置,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条件: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页申请人承诺须亲笔签名,同时,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将不予受理。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八、《申请书》与《活页》的课题名称要一致,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不能加副标题。
九、基础理论研究和综合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字数20-25万字,完成时限3-5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3年12月31日;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字数15-20万字,完成时限2-3年,建议计划完成时间填写2021年12月31日。成果形式为论文集或两种以上的,字数过多或过少,计划完成时间过短,都不适宜。
十、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因存在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根据规定,最近3年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申请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7)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2)—(5)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申请人须使用全国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19年版)和《活页》(2019年版)(见附件1、2),并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
十三、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前附的“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人须特别注意的事项主要有:
(1)《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签名处除外),统一用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通讯评审意见表》作为第一页,正文用合适字号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可用黑体字。
(2)《申请书》和《活页》需填写课题申请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不能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3)《申请书》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活页》相同,但《活页》中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刊物/出版社名称、发表/出版时间等信息。
(4)《申请书》和《活页》填写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须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和查询不到的成果。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公开通报批评,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申请书》中需按序填写申请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特别是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一般不填厅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
(6)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如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等,《申请书》和《活页》均无需填写。
(7)《申请书》和《活页》中的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8)《活页》须填写课题名称,并与《申请书》分开单独装订。
十四、申报材料: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按规定做好《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与《活页》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汇总报送等工作。申报者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一式七份(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将6份《申请书》加上7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最后一份《申请书》中缝中。请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同一学院、部门的申请书放在一级文件夹中,以学院、部门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内含2003版WORD文件格式的《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直接命名为申请人姓名,《活页》直接命名为“活页”)。
(3)《贵州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本各一份。
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的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请申报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本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审查合格汇总后将申报材料于2月25日统一报送至信息楼1105胡多姿处,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3.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贵州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胡多姿 电话:86277261)
科研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