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招标课题:
课题立足我省实际,突出理论创新,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开展研究。课题选题经征集确定随本通知发布(附件1),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招标。课题为年度项目,结题字数要求3万字以上。每个选题须有2个以上投标方可进入竞标评审。本年度招标课题30项,每项资助2-4万元(根据课题难度和结项等次确定具体资助额度)。
2.联合课题:
从今年开始,联合课题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立项和结项评审,报经省社科联批复同意。课题标准及待遇同招标课题,课题为年度项目,结题字数要求3万字以上,选题由申报者自拟。课题立项原则上不超过12项,课题研究经费由我校承担。
二、课题申报
1.招标课题: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招标课题申报活页》(附件3,申报活页单独装订),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另需填写招标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由各学院、部门统计汇总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于3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1105办公室,逾期请恕不再受理。招标课题的结题材料需于2019年7月12日以前完成,并提交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报告,重复率原则上不得超过15%,我校统一对课题成果进行初审,查验合格的成果予以提交社科联进行评审。
2.联合课题: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联合课题申请书》(附件5)和《联合课题申报活页》(附件6,申报活页单独装订),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另需填写联合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7)交由各学院、部门统计汇总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后,于3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1105办公室,逾期请恕不再受理。联合课题的结题材料需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报告,重复率原则上不得超过15%。我校统一组织对课题成果进行结题评审。
三、相关说明
1. 课题申请人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有一位以上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或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已获国家部委或省级以上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请申请人慎重考虑课题申报。
2.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人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同一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招标课题申报结束后,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在“贵州省社科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联合课题申报结束后,由我校组织校外专家采用盲评方式进行评审,拟立项项目在内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4.获准立项的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进度组织实施研究。课题组不得任意调整课题组成员,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如因特殊情况研究计划需作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申请,经组织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社科联批准方为有效。
5. 招标课题经费经课题验收评审后,根据等次一次性拨付到课题组织单位,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8)。联合课题的课题经费由我校按有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安排和管理。
附件:1.2019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招标课题)选题
2.招标课题申请书
3.招标课题申报活页
4.招标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
5.联合课题申请书
6.联合课题申报活页
7.联合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
8.《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推进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851-86277261)
科研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