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之前已通过内网邮件预通知各位,现将正式文件转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基本要求和基本条件请参照《省发改委关于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要求,并于2020年11月16日16:00前将工程中心申请报告(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审核意见一式两份,以及审查说明(签字、盖章)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省发改委关于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金
申请报告的通知
2.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资
金的通知
4.审查说明
(联系人:冯桂凤 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