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接贵州省教育厅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
评奖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和学风标准,倡导质量第一。
二、评奖范围
1.申报成果类型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著作、论文必须公开出版或发表)。
2.各市(州)、学校(单位)已组织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未组织评奖活动的,应择优推荐。
3.参评成果正式取得时间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4.已经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省厅级及以上成果奖等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5.开发建设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等其他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
三、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方法科学,体现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水平,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或者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具体条件是:
1.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及价值评价标准,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详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坚持实践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问题为指引,以实现目标为方向,以实际成效为标准。
四、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参与人不超过9人,单位成果填写参与单位名称,总数不超过3个。
2.各申报单位严格按限额推荐,不得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外单位人员的成果。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专著以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成果查重不能超过30%。
五、申报数量及申报要求
1.我校限报10项。
2.申报材料要求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1);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可使用复印件,但需将原件交至科研处审查);
(3)《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
(4)申报人需提供一份由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能超过30%。
3.请于2021年3月1日前由学院汇总后,统一将《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查重报告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信息楼1105杨婷婷处,电子版发杨婷婷内网,逾期请恕不再受理。
4.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请自留副本,材料概不返回。
附件:1.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
2.贵州省第五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杨婷婷 联系方式:86277261)
科研处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