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关于印发<202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本市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课题申报工作。
(二)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负责本校(单位)课题申报工作。
(三)省教育学会可直接推荐上报。
各市(州)教育局、学校(单位)分别负责本地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按申报时间和名额,择优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省教育科学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4月20日-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
省直高校: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每校各20项;其他省直高校,每校各15项。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其成员不得超过35周岁,不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二)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自主拟题。拟选题名称应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拟题提倡小、精、实、新,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方向。
(三)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因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等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时限的,不超过4年。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式3份)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3份)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式1份)
(二)申报材料填写、印制及装袋要求
申报者需严格按《课题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的文字说明,统一使用电脑输入或钢笔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请分别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汇总表》使用A4纸打印即可。
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电子版文稿的文件夹须用申报者姓名。
(三)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由学院、科研机构审核(申报书填写规范、申报书内容及意识形态问题)后,统一出具申报汇总表及意识形态审核说明(学院、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所有材料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统一于4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张芮闽处,电子版发其内网邮箱。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4.单位意识形态审查说明
(联系人:张芮闽 联系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