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第一稿)的通知
2021-05-19 15:25     (人气:)

各学院、部门:

根据我校《2021年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安排》要求,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需组织专家对老师们撰写的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第一稿)进行论证、打磨。本着自愿原则,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统一收取申请书(第一稿)后,于202117将申请书(第一稿)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田仁华内网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第一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


(联系人:田仁华  联系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1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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