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05-19 15:59     (人气:)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重点、难点、重大战略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可参考《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也可结合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自行设计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相关的课题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能够提供项目的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五)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项目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一年(具体见立项通知书要求),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学校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机构统一于3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1107室张芮闽处,电子版发张芮闽内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一)《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单位意识形态审查说明(学院、科研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1申报书”命名)



   附件:1.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参考选题

        2.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4.单位意识形态审查说明


         (联系人:张芮闽            联系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1年3月6日


附件【3.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说明.doc已下载
附件【4.单位意识形态审查说明.docx已下载
附件【2.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1.2021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及参考选题.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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