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省社科联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人文社科示范基地”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省社科通〔2016〕16 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创条件
申创的条件、办法、评估、命名、授牌、管理,按《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0〕15号)(附件1)规定执行。省社科联将根据量化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二、有关要求
(一)2021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集中申报,自筹建设经费。
(二)申创工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附件2);
2.具体申报基地的二级单位当年人文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含相关实施计划);
3.申创单位独立法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创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请于2021 年6月7日前交至信息楼11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杨婷婷内网邮箱,逾期请恕不再受理。
附件:1.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0〕15号)
2.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86277261)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