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工作的通知
2021-05-19 16:00     (人气:)

各学院、部门:

省社科联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人文社科示范基地”三级联创工作的通知》(省社科通〔2016〕16 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创条件

申创的条件、办法、评估、命名、授牌、管理,按《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0〕15号)(附件1)规定执行。省社科联将根据量化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二、有关要求

(一)2021年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集中申报,自筹建设经费。

(二)申创工作应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附件2);

2.具体申报基地的二级单位当年人文社科普及重大项目方案(含相关实施计划);

3.申创单位独立法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申创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请于2021 年6月7日前交至信息楼11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杨婷婷内网邮箱,逾期请恕不再受理。


附件:1.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省社科联通〔2020〕15号)

2.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86277261)


科研处        

2021年3月9日  


附件【附件1:省社科联通〔2020〕15号 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申创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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