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快科技创新,培养学术新苗和深入推进国家资助项目的后续研究,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结合《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国家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奖励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19〕134号),现开展2020年度贵州师范学院国家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奖励补助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立项数经费资助
2020年度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拟立项8项,每项拟资助经费5万元。
二、研究周期
研究期限为2年,不得延期。
三、申报条件
奖励补助资金项目采取自愿申请、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凡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且年龄在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的在职在岗教师。
2.紧密围绕国家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要求,优先资助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养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相关科研工作。
3.以省级、厅级、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等学科平台、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为依托。
4.申报研究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满足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
5.项目到期未完成结题验收者,学校将按撤项处理,并收回所有下拨经费。
6.申请人必须近三年申报过国家科技部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各类科研项目;已获此项目资金资助者的申报书不再予以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学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交到所属学院或部门。各学院或部门组织召开二级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于2021年5月7日前将排序后的推荐申报项目统计表(附件3)、项目申报书审查说明(附件4)等申报材料统一交到科研处,恕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关于国家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奖励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2.贵州师范学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3.推荐申报项目统计表
4.项目申报书审查说明
(联系人:刘学鑫、田仁华 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