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已开展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结题清理范围为项目完成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验收的项目。本次清理后,原则上不再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受理结题。未到项目研究终止日期但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自愿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分类及验收程序
(一)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贵州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验收申请材料,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如实填写有关结题材料,并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报告、“财务结算表”后统一交至科研处,学校依据项目合同书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将由科研处向省教育厅科研处报送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采取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验收。
(二)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0万元(含)以下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登陆贵州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结题验收申请材料,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如实填写有关结题材料,并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项目负责人按要求项目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所需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2),统一交学校汇总,学校依据项目合同书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学校遴选验收专家并组织验收。
三、验收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所需相关材料纸质版(可不胶装)一式3份于2021年7月1日前报送至信息楼1107室刘学鑫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结题材料的顺序及要求
3.贵州师范学院关于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类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联系人:刘学鑫、田仁华 联系电话:85816543)
科研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