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贵州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人类遗传资源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解全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以及管理情况,加强人类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现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以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及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
(二)单位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情况,如果存在,是否存在生物安全风险,采取措施情况。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按要求填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工作信息表》(学校填写表中单位基本信息,各单位填写其余内容),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信息表》交到科研处1107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内网刘学鑫邮箱;若没有开展相关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工作信息表
联系人:刘学鑫;联系电话:0851-85816543
科研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