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报送数量。学校可报送选题不超过3个。
二、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科研机构统一于11月7日前将选题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1104室毛明云处(电子版发内网邮箱),待通过审核后,由科研处于11月15日前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规定要求填报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选题推荐。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
(联系人:毛明云 联系电话:86277528)
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