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承担学校科学研究统筹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做好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转化推广、学术交流、以及学校大学科技园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科研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和落实全校科研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检查跟踪、项目结题及鉴定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评审、鉴定、归档、奖励申报,以及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各类科研数据的统计、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报送工作。
6.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学校大学科技园校方管理职责。
10.负责推进校地、校企、校校、校院等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攻关。
11.负责科研处部门网站、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2.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