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加大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力度,学校与贵州师范大学签订了《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协议》,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贵州师范大学与贵州师范学院于2018年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欢迎我校师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专业领域:
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地理)。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人左右。
三、学制:
两年。
四、培养模式:
采取依托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行“1+1”培养模式,第一学年研究生在贵州师范大学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在贵州师范学院及实践基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和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研究生培养实行三导师制,即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和行业实践导师。
五、证书颁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毕业论文达到贵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后,颁发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六、优惠条件:
报考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除享受贵州师范大学相关政策外,在我校学习期间,还享有如下优惠待遇(解释权归贵州师范学院):
1.免费住宿(两人一间);
2.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费;
3.根据我校导师科研项目情况和研究工作安排,从导师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参加学术会议、调研的会务、交通等费用;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在我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
5.可申报我校设立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获批立项的,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5000-10000元。
七、注意事项:
有意报考联合培养研究生者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报系统的“备用信息”栏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国家控制线以上方可参加复试,录取前须签订录取承诺书。
咨询电话:0851-83227112 (贵州师范大学:周老师)
0851-86277528 (贵州师范学院:张老师)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2018年(全国统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2018年贵州师范大学与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全日制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