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立项建设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研平台项目开展年度进展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根据《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3〕216号)、《贵州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黔教科研发〔2014〕22号)、《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3〕269号)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立项建设的贵州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以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和创新团队等各类科研项目开展年度进展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合同书规定的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重大成果等;
(二)科研平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检查方式和程序: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学校自查、省教育厅抽查的方式进行。
1.中期检查。针对我校2013年度立项建设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各类科研平台项目及省教育厅招标、重点、青年、优秀人才等项目(附件2);
2.年度检查。针对2014年度立项建设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各类科研平台项目及省教育厅招标、重点、青年、优秀人才等项目(附件2)。
(二)检查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下载《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按照要求填写。经费使用情况请到计财处核实后据实填写。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所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准备好《项目中期检查表》或《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扫描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于2015年11月16日前提交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汪学俭 联系电话:85816543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立项建设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研平台项目开展年度进展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2013、2014年度立项建设项目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