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工作,科研处对逾期未结题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7—2013逾期未结题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长专项资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结题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科技报告模板(附件3)、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项目验收依据为《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和《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三、验收材料接收时间
2007年至2011年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长专项资金项目,科研处已于2015年底做过结题验收统计,尚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17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科研处,恕逾期不再接收。
2012年、2013年立项的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长专项资金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须按规定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接收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1.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长专项资金项
目汇总表
2. 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表
3. 科技报告模板
(联系人:汪学俭 联系电话:15286017070)
科研处
2016年6月12日